绣花妹被绣花厂欠薪、工会为打工妹讨薪 |
出处: 发布时间:2013-01-05 11:1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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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四川自贡的打工妹陈永霞,2012年2月8日到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一家绣花厂打工。老板口头承诺,给她每月1600元工资,包吃住。“我每天早上八点开始工作,到晚上八点,一天站下来,腰酸背痛。”陈永霞说,就这样,她一干就干到8月15日。
当天,她突感身体不适,经医生诊断,须长期治疗,于是她向老板请了一个月长假。假期满后,陈永霞打电话问老板:“我能来上班了吗?”老板告诉她,“现在还没有活,等有活时,会及时通知你来上班。”就这样,陈永霞一等再等就到了11月底。
陈永霞找到老板说:“如果没有活,请把我的工资算了,我好另找工作。”听到此话,张老板告诉她:“算工资可以,你突然提出离辞,须扣出工资总额的20%。”陈永霞问道:“凭什么要扣工资总额的20%呢?”张老板表示,先前她到厂里工作时,他们有过口头约定。
针对陈永霞反映的问题,18日笔者找到新都区大丰镇街道总工会。随后,陈永霞及其家人也来到了该街道总工会,详细介绍了欠薪事宜。了解此事后,该街道总工会副主席罗显兵当即驱车来到该绣花厂所辖甫家社区,并与该社区主任张蜀云一道来到了该绣花厂。他们直接找到该绣花厂张老板,当着打工妹的面,双方对工作天数及所欠工资金额进行了核对,最后,确定厂方还欠陈永霞工资1650元。
算出工钱,该绣花厂张老板表示,打工妹在工作期间,工作不认真,出现多次产品质量,给厂里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须扣一定工钱。听到此话,罗显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希望厂方提供陈永霞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证据,否则应当支付所欠工钱。
对此,双方僵持不下,站在一旁的陈永霞父亲作出让步,要求厂方支付1400元欠薪了结此事。见到对方作出让步,该绣花厂张老板当即从口袋里掏出1400元工钱,交到了陈永霞手中。
   2012年12月18日,当打工妹陈永霞拿到被拖欠的工资时,激动得热泪盈眶:“工会真不愧是咱们的‘家’,还是家里人为我们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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