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而小江好心让老乡借宿一晚,却被老乡将藏在绣花枕头里的近万元现金盗走。幸运的是,伸黑手的老乡很快就被抓住了。
    2008年底的一天,家住库尔勒东站的小江迎来了来办事的老乡阿飞。老乡见面话就多了起来,转眼到了次日凌晨1点多了。小江的妻子已经将外屋的床铺好,但唯独缺枕头。小江连忙将自己床上的一个红色的绣花枕头拿给了阿飞。但他哪里想到,妻子不知什么时候在枕头里藏了9000多元钱。
    早上,阿飞已经离开了。妻子在收拾床铺的时候,突然想起藏钱的事,她在枕头里翻找了半天,但哪里还有钱的影子。小江随后就近到派出所报了案。
    民警听完小江的叙述后,认为老乡阿飞有很大的嫌疑,随即对阿飞传唤。心虚的阿飞很快交代了他盗窃现金并藏匿的犯罪事实。
    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随即对阿飞提起了公诉,指控阿飞犯盗窃罪。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阿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现金9000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因此,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阿飞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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