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
作者: 出处: 更新时间: 2006年01月0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2005年1月1日实施(摘录)
前言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整理等过程中要加入各种染料、助剂等整理剂,这些整理剂中或多或少地含有或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当有害物质残留在纺织品上并达到一定量时,就会对人们的皮肤、乃至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因此,有必要对纺织产品提出安全方面的最基本的技术要求,使纺织产品在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能够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鉴于纺织产品的作用广泛,本技术规范明确限定了适用范围。对那些不属于本技术规范范围的产品,在附录A中列出。
本技术规范仅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朵求,其他要求按相应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401-2001《纺织品 甲醛含量的限定》。
本技术规范于2005年1月1日起实施。2005年1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过渡期一年,直到2006年1月1日止。本技术规范实施后,其他相关标准等技术文件中对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不符合本技术规范规定的,应以本技术规范为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附录B为浆料性附录,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技术规范由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国家棉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郑宇英、徐路、王宝军。
本技术规范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管理局)负责解释。
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与监督。纺织产品的其他要求按有关标准执行。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 
附录A中所列举产品不属于本技术规范的范畴,供需双方另有协议或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技术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技术规范的条款。几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技术规范,然后,鼓励根据本技术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GB/T 2912.1 纺织品 甲醛的测定 第1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GB/T 3920-1997,eqv ISO 105 X12:1993) 
●GB/T 3922 纺织品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GB/T 3922-1995,EQV ISO 105-E04:1994) 
●GB/T 5713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水色牢度(GB/T 5713-1997,eqv ISO 105-E01:1994) 
●GB/T 7573 纺织品 水萃取液pH值的测定(GB/T 7573-2002,ISO 105-E01:1994,MOD)  GB/T 17592.1 纺织品 禁用偶氮染料检测方法 第1部分:气相色谱/质谱法 
●GB/T 18886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唾液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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